2022年度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局机关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本级)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2年度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及激怒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策奖励办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构成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南召县人社局本级预算及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具体为南召县人社局本级、南召县劳动监察局、南召县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南召县人才交流中心、南召县技工学校、南召县工伤生育中心、南召县机关养老中心、城关劳保所、城郊劳保所、留山劳保所、小店劳保所、云阳劳保所、皇后劳保所、太山庙劳保所、石门劳保所、四棵树劳保所、南河店劳保所、白土岗劳保所、板山坪劳保所、乔端劳保所、马市坪劳保所、崔庄劳保所。
南召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共设38个内设机构。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数19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1人,工勤编制人数3人,事业编制人数174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177人。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含个12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社保股、仲裁股、专技股、工资股、信访股、人力资源股、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股、事业股、公共业务部;7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劳动监察局、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中心、技工学校。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含2个单位,分别为: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单位就业办。
第二部分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收入总计13374.60万元,支出总计13374.6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777.46万元,下降52.49%。变化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转为省财政直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总计1337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74.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支出总计1337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70万元,占总支出的9.98%;项目支出12058.90万元,占总支出的90.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3374.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3374.6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少14777.46万元,下降52.49%。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74.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人大事务)1315.70万元,占9.11%;行政单位离退休23.70万元,占0.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60万元,占0.99%;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补助12万元,占0.09%;行政单位医疗68万元,占0.51%;住房公积金82.90万元,占0.62%。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9.40万元,占9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46.30万元,占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3.8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8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1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增加0.9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使用时间长,维修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履行节约。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业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46.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单位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投入管理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工作目标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履职目标实现;效益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履职效益和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都有相应的指标值和指标值说明。整体绩效全面反映了我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预期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我单位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人员经费、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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