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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召县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2 信息来源:

  文字解读:关于《南召县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总部经济,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总部落户我县,吸引总部企业聚集,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经济转型,提高区域经济竞争能力,强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类型

  (一)引进综合型总部企业

  (二)引进职能型、区域型总部

  (三)引进回归型总部企业

  (四)引进视同总部企业

  (五)引进域外建筑业企业总部

  二、扶持政策

  )经营贡献奖励

  总部企业自纳税起五年内,前三年每年按企业当年经营实现入库税收总额,县级实得部分的70%—90%比例给予奖励;后两年减半。

  )实行用地优惠

  总部企业独立或联合申请建设总部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及办公的,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位于企业产区以外的生产总部办公用地,按商服用地办理供地手续。生产总部类、研发总部类、经营管理总部类的企业总部项目的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应整体自持,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分割登记发证、不得分割转让(或销售)、分割抵押,并在出让公告、出让合同中约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优化营商环境

  (三)总部企业的认定

  (四)明确部门职责

  (五)强化履约管理

  (六)做好扶持政策协调

  解读机关: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7-66900226

  相关政策链接:关于印发南召县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关于南召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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