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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2-06-20 信息来源:

南 召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南召县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

农用地转用的请示

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召县人民政府根据南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需农用地转用四棵树乡等2个乡圪塔坡村等2个村圪塔坡村西庄组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3.7648公顷,共计3.7648公顷(其中耕地3.7648公顷),作为南召县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该批次已补充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了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三类指标核销制,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南召县自然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报请市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复。

附件:1、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意见

2、南召县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2年620


附件1

南召县人民政府

关于南召县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

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意见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南召县2022年度第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应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我县人民政府已按规定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申报用地现状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河南峥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规定要求。

申请用地总面积3.7648公顷,其中:农用地3.7648公顷(耕地3.7648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7648公顷,其中:农用地3.7648公顷(耕地3.7648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该批次用地涉及南召县1个乡2个村3个组,共3宗,未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原因为涉及权利人登记材料不全且未提出发证申请,但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

该批次不涉及林地和建设用地。

该批次新增建设用地3.7648公顷,土地等别为14等,标准14万元/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2.7072万元。

经核查,该批次申报用地不涉及土壤污染。

经核查,该批次申报用地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

二、用地规划计划情况

该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位于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外,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县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该批次共新增建设用地3.7648公顷,拟占用农用地3.7648公顷(耕地3.7648公顷),按规定,预支我县2022年度新增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概述

该批次用地占用耕地3.7648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2.7344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33883.2公斤;不涉及占用可调整地类和兴建前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共需要补充耕地3.7648公顷,其中水田2.7344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33883.2公斤。

我县已补充耕地3.7648公顷,其中水田2.7344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33883.2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核销,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410000202208708151。我县人民政府承诺,该批次已补充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了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三类指标核销制,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土地利用与供地情况

该批次用地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3.7648公顷)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拟开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及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批准农用地转用后,由我人民政府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五、现场踏看情况

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王帅、周金刚、王双阳于2022年6月7日对该批次拟征地块进行了实地踏看。申报用地位置、地类及面积与实际相同。没有违法违规用地现象。

六、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法监察机构核实,该批次不存在违法用地现象。

综上审查意见,我县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全部在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同意报批,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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