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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信息来源:

南 召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0日
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南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概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工作目标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逐步实现对河流、森林、山岭、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实现“四个划清”:划清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边界。以土地为基础,确定土地及其承载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及其边界,调查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的利用现状,通过“三个图层相叠加”的方式,即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相叠加,结合国家相关规划,在确定猿人山省际森林公园范围内,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协调相关各部门有序开展森林公园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有关部门自然资源管理信息互通互享,服务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项目建设单位:南召县自然资源局

调查确权登记主体及范围本次项目登记范围为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面积约4162.4公顷。已经明确权属关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以及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经营权,按照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办理,不再重复登记

二、相关文件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号

《南阳市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到2022年11月份基本底完成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发布公告,到2023年1月初完善全部工作,迎接省厅专家组进行评估验收。

(一)前期准备(2022年4月-2022年6月)

前期准备包括人员组织安排、技术准备和资料准备。开展自然资源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已有的相关资料。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对于需要参加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人员,将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范规范、标准,适时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1月)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技术处理,以最新的全国国土调查或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编制工作底图如有现势性更强、分辩率更高的正射影像图,也可以采用。按照各类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划分要求预划登记单元。

在工作底图基础上,通过内业采集和信息提取分析,调查获取登记单元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形成初步调查成果。

在登记单元调查初步成果上关联不动产登记信息、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等特殊保护信息、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信息以及矿业权信息等内容。

由县政府组织,对初步调查成果中的登记单元界线、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及关联信息等情况进行核实。

对调查核实成果经进一步核实仍有缺失、不清晰、不一致或者存在争议的,采取解析和图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地补充调查,并进行权属争议调处。经调处,权属争议仍无法解决的,划分权属争议区。

将调查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形成的调查成果,按照统一的规格和要求,进行整理上图。按照国家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登记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拟登记的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关联信息等进行公告。

登记机构将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自然状况等内容记载于自然资源登记簿,并关联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可以发放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自然资源、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作为组织实施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严格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确保按时序推进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组织实施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组织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配合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支持县自然资源局做好相关实施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三)健全协调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做好与县生态环境、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公路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预划登记单元、划清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类型边界、开展权籍调查、对登记的内容进行审核。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客观。

(四)落实资金保障

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五)做好宣传培训

县自然资源局要全面准确宣传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为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自然资源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南召县猿人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 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燕 军 副县长

成 员:张志魁 县政府办副主任

谭天德 县财政局局长

尚延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建 县水利局局长

唐 锋 县林业局局长

李 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迁保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国洋 县政数中心主任

吉 庆 马市坪乡乡长

殷相武 崔庄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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