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信息 > 处罚结果
【打印】
【字体:大中小】
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自然资源局
见附件
15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