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工作纪律的通知
南召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严肃建设工程竣工联合
验收备案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办理单位:
为切实推进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下称联合验收备 案)工作落地见效,助推营商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按照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程序的通告》、《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严肃联合验收备案工作纪律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联合验收备案办理单位要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告规定的工作程序、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履职尽责、 高质高效完成本职业务,发现问题及时与联合验收备案窗口对接、沟通,确保联合验收备案工作节点任务按时完成,确保整 体工作推进不延误。
二、通告发布之日起,联合验收备案工作统一由住建部门 组织发起,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受理验收申请,不得单独组织验 收,不得私自出具验收意见;确需进行现场验收的单位,要严 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统一到场验收,不得无故缺席, 不得另行组织现场验收。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 实际,联合验收备案申请取消纸质材料,全部采用电子版,各 联合验收备案办理单位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材料,不得 要求建设单位增加通告规定之外的申报材料。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测绘行业的管理,进入 南阳市场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要符合规划土地核实及人 防核实测量要求。
五、各联合验收备案办理单位要加大对通告的宣传力度, 除县工改办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通告全文外,各联合验收备案 办理单位要在本单位的办事窗口等公开办事场所张贴由县工 改办提供的通告全文。
六、联合验收备案办理工作中,对违反通告规定,不按时 受理、审核、办理本单位业务等造成工作延误的,或在具体业 务办理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部门接到投诉、 举报电话,一经查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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