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为确保直达资金落到实处,促进惠企利民政策更好地落实,我县建立了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工作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出股室为小组成员并明确相关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运转有序。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第一时间接收和分配,并组织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二是建立资金台账对账机制。严格按照(财办〔2020〕29号)等文件要求,将项目信息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系统,并整理且核对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台账、直达资金支出台账、直达资金项目等台账。建立财政局内支出股室之间、财政局与资金使用主管部门之间对账机制,确保资金拨付准确,账账、账表相符。三是规范执行支付程序。根据预算文件、支付主体等确定直达资金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资金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分配情况,依据具体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和建设进度拨付,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
一、财政直达资金的接受和分配工作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我县共接收直达指标金额149965.38万元,其中:共同财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4144.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9838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专项转移支付254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42万元,上述指标已全部分配完毕。直达资金总支出120940.83万元,直达资金支出进度80.6%。
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一是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建立了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工作机制,成立了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及时传达贯彻《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印发了《南召县财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相关股室培训学习直达资金管理操作流程;三是对上级安排下达的直达资金,在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分配、第一时间下达,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四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业务督促”和“直达资金监控预警”模块信息提示,及时督促相关支出股室按时修改完善监控数据,使我县直达资金处于平稳序时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我县直达资金管理中存在“重分配,轻监管”现象,认为作为财政部门,存在资金分配了工作责任就算完成的心理,后续监管存在轻视问题,对此,我县下步将针对直达资金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直达资金数据导入不及时,有些资金支出后未及时进行系统关联,导致直达监控系统反映数据滞后,对此,我们将及时导入支出数据,准确反映直达资金实际支出进度。
南召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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