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监管更好地结合,加快催生、壮大、繁荣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推动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质量稳步提升,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和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
1、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对在县本级登记且不涉及许可经营、无特定场所要求的企业,可在全县范围内备案经营场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在县本级登记的大型连锁企业,可在县本级登记机关集中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食品生产许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事项实施“一证多址”改革,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在同一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生产地址,便利企业扩大规模和跨区经营。依托河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将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纳入同城通办。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2.持续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其他牵头部门配合,按职责分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做好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推进落实和牵头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多场景应用力度,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3、进一步保障企业自由迁移。全面清理对县域内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擅自增加企业办理跨省、市、县迁移的前置条件,阻碍企业自由迁移。推行企业迁移承诺制,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和限时办结制度。在部分地区开展“跨区(市)县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实现市域内迁移“跑一次路、进一次门、交一套材料”。
4.简便市场主体注销流程。优化简易注销程序,开展套餐式注销服务,相关部门实行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便利市场主体注销退出经营。实施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完成歇业备案后,可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已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不纳入长期停业未经营清理吊销范围。
5.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指南标准化、业务办理规范化。稳步推动“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积极推进“一业一证”“一件事一次办”,有效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
6、实现开办企业水电气一站式办理。开展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水电气等一站式联办服务,推动县区域内水电气报装接入联合办理,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绿化许可等推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
7、优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咨询帮办代办服务模式,线下在县政务大厅组建咨询帮办团队,建立咨询帮办窗口,明确咨询帮办清单;线上建设智能客服,优化更新咨询帮办知识库,提供智能搜索、智能问答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对特殊群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二、加大服务扶持力度
1、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具体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在减税、降费、办理证照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提升企业年报服务水平。联合税务、统计、人社、海关等部门,采取多形式、高密度、全方位宣传,共同推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避免多头报送;通过网上报、掌上报,实现年报填报便利化;建立未年报市场主体台账,发送短信提醒市场主体按期年报公示,避免失信惩戒风险。
3、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快实施支持中小企业有效承接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专利实施运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编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指导手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企业在商标注册、续展、运用、专用权保护等方面提供更多信息和专家意见,指导企业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培育更多知名品牌。积极做好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助,切实提高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维权能力。
4、提升计量服务水平。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测不了,测不准,测不全等技术瓶颈问题。组织计量技术人员开展“入企帮扶”活动,开展计量诊断和技术咨询,为企业提供计量检测和技术支撑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对有困难的小微企业相关检测费用给予相应减免优惠。
5、保障特种设备企业安全发展。印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告知手册》,在全县重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发放,增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建设放心消费良好社会环境。
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推行第三方评估和结果运用。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不断加强公平竞争监管力度,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努力打破地方保护。坚决贯彻“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总要求,坚持线上线下监管一视同仁,强化平台经济和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
2、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行政机关利用行政职能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对中介机构加大查处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做好医疗卫生、教育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破除市场壁垒,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一诉求处理机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
2、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信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破产管理人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查询有关机构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为破产管理人开辟线下绿色通道,即时提供查询服务,在充分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3、强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级各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突出运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的方式,实现多个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检查频次。
4、推行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会同县人民法院在全县率先开展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规范清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等经营异常企业,有效降低市场退出成本,净化市场环境。
5、探索推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实现在线比对核验,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五、保障各类措施落实
加强法制保障。强化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处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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