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召县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召县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召县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29日
南召县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快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提振全县消费信心,推动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县政府研究决定采用政银行动、行业联动、城乡互动的方式,开展“召花惜时,感恩来袭”促销活动,现将活动方案说明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名称:“召花惜时,感恩来袭”
(二)活动时间:2023年2月1日—6月30日
(三)主办单位:南召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南召县支行、建设银行南召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支持资金及消费券发放
县财政提供50万元支持资金,建设银行南召县支行按照10%进行配比用于本次促消费活动各类消费券的发放,共计55万元。
三、主要活动
(一)餐饮、商超、住宿优惠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2月1日—6月30日,每周一上午11点。
2、活动范围:注册、纳税且交易发生地在南召县的商超、住宿、餐饮等领域的限额以上及准限上商贸单位。(商家名单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
3、活动对象:南召县的“建行生活APP”用户(含外地来召人员)。
4、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活动参与商家。
5、政策支持:零售类累计投入资金33万元,用于商超、餐饮、住宿等行业。
6、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每周一上午11点通过建行生活APP在全县投放:
满50元减10元餐饮/商超/住宿优惠券;
满100元减20元餐饮/商超/住宿优惠券;
满200元减40元餐饮/商超/住宿优惠券;
满50元减20元四类建行通用优惠券。
活动期间以上四种类优惠券每人最多可领取3种,每周限使用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共投放13500张,领完为止。
(二)家电类优惠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2月1日—6月30日,每周一上午11点。
2、活动范围:注册、纳税且交易发生地在南召县的家电等领域的限额以上及准限上商贸单位。(商家名单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
3、活动对象:南召县的“建行生活APP”用户(含外地来召人员)
4、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活动参与商家。
5、政策支持:累计投入资金11万,用于促进家电行业消费。
6、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每周一上午11点通过建行生活APP在全县投放:
满2000元减200元家电优惠券;
满3000元减300元家电优惠券。
活动期间以上两种消费券每人最多可领取1种。
(三)“爱车”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2月1日—6月30日,周一上午11点。
2、活动范围:中心城区限额以上及准限上商贸单位(参与商家名单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
3、活动对象:南召县的建行生活APP用户(包含外地来召人员)。
4、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活动参与商家。
5、政策支持:累计投放11万元,用于促进汽车行业消费。
6、活动内容:组织我县限上汽车及准限上经销单位集中开展汽车促消活动。在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含)以上家用小客车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南召县域内缴纳车辆购置税、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的,除享受汽车经销单位的优惠外,按照“先申报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享受政府购车补贴。
7、补贴标准:购买燃油汽车单台价格5万元(含)以上,按照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含税价金额的4%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单台价格5万元(含)以上,按照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含税价金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元。
8、参与流程:购车人先行购买车辆并取得购车发票后,购车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车发票复印件、完税证明等)到建设银行南召支行登记,建行负责完成购车人补贴资格确认及优惠补贴发放。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补贴优惠券发放至符合条件购车人“建行生活APP”券包中,优惠券适用于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商超、家电、住宿、餐饮等商户。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活动统筹协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统计促消费活动成果,收集保存促消费活动有关资料。督促和指导建设银行南召县支行履行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事项,会同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名单,督促促消费参与商家落实配套优惠措设施。
县发改委:统筹做好全县促消费综合协调,加强价格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财政促消费资金,会同县商务局对本级促消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活动期间相关企业哄抬物价、变相加价、假冒伪劣、违规促销等不法行为,加强对活动参与商家服务质量的监管,负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核实确认参与企业的限上资格。
县税务局:负责核实确认参与的准限上企业应税销售额或营业额真实性。
县公安局:负责场外活动安保维稳及交通秩序管理。联合建设银行南召县支行等部门加强对各类消费券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消费券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严禁倒卖、套现行为出现。
县城管局:负责场外活动有关审批、城管费用减免、活动秩序维护和启动仪式场地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引导房地产企业利用此次促消费活动契机,适时开展卖房加赠家装、家具、家电等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南召县支行:负责金融机构完善受理市场建设。
建设银行南召县支行:负责消费券设计、投放、资金结算、活动宣传、商家衔接、信息汇总、结果报送等工作,提供促消费及消费券发放全套物料设计(含电子版),负责消费券发放使用方面说明、解释、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筛选上报本乡镇商贸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活动。
参与活动商家:要积极利用各类渠道,扩大宣传,广泛发布消费券申领使用方式、商品服务和优惠信息,吸引广大消费者参与。同时,要兑现配赠优惠承诺,落实产品品质控制、风险防控等主体责任,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有借助促消费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提高售卖价格、以次充好、以优惠为名不落实售后服务、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套取财政补贴等不符合市场监管要求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所产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将取消其活动资格,列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促消费活动工作,提高认识,把此次活动当为当前促进经济复苏、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集中活动宣传。做好活动宣传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多渠道推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稳定发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对促消费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促销等行为,优化消费环境,保障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落实防控要求。各企业要在确保有效防控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严防抢购、踩踏等事件的发生。企业要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