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应急管理局单位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1-31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行南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3〕4号)》要求,南召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南召县应急管理局单位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召县应急管理局单位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南召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