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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学期校车及接送学生不合格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信息来源: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学期校车及接送学生不合格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2月7日,鲁文明副市长实地督导检查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清理校车尤其是集中接送学生“不合格”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经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学期校车及接送学生“不合格”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盯关键环节,排改源头隐患。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安排,一是要积极协组织平安办、中心学校、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一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长效联席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逐校摸排辖区学校基本和租用校车、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等情况,排查情况及时通报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校车许可标牌申请审查,把好车辆检验关和标牌发放关。二是结合辖区实际,落实整治措施。中心学校联合派出所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对违规从事接送学生盈利的社会车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拼车包车接送学生的“黑校车”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整治,督促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各中心学校及时督促学校统计登记在校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人身份证号、驾驶人与学生关系等),对非亲属接送的要求监护人签订承诺书,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四是公安局要组织交警、治安等力量,通过路面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重点摸排集中上放学时段校园门前是否存在学生乘坐超员车辆或乘坐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问题线索,以及频繁在学校周边出现的面包车、商务车,要将车辆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并抄告给县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核实乘坐学生身份,对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提醒,落实整改。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突出违法。公安交管部门要统筹用警,一是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组织派出所参与农村交通管理,突出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强化显性用警,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管、重点路段不失控。二是要结合辖区实际,依托护学岗设置固定检查点,及时发现和查处“黑校车”“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及使用报废车、面包车、拖拉机和三轮车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三是要联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加大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校车服务车辆和人员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一律抄告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矩阵,一是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对重点群体开展一次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针对性进行出行预警提示,提高安全出行意识。二是收集近三年全国、全省黑校车超员、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乘坐“黑校车”“非专用校车”的危害性,各乡镇中心学校会同派出所,向辖区内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长(法人代表)、校车所有人点对点发函通报,警示教育,进一步夯实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监管主体责任,教育广大师生不坐超员车、三轮车等,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畅通“平安南召”“南召交警”微信平台、110举报电话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校车安全社会氛围。

四、密切部门协作,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各乡镇政府要会同教育、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校车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职责分工,及时跟进治理。二是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积极指导学校和校车运营主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本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管理,构筑起保护校园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三是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发现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组织专案力量,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要联合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对监督不到位、整改不落实,造成涉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各乡镇政府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2月15日前将名单(姓名、职务、电话)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办邮箱(nz18937788512@126.com);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请分别于2月16、24日,3月9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办邮箱(nz18937788512@126.com);2月24日前上报《校车及接送学生不合格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览表》;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县联席办将定期通报讲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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