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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0 信息来源:

2023年度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财政、税收、金融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乡财税金融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承担镇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乡本级预决算(含政府性基金)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3、负责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4、承办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石门乡财政所位于南召县石门乡政府院内,系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5人,其中: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4人,中共党员5人。

第二部分

南召县2023年度石门财政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收入总计54.19万元,支出总计54.1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万元,减少5%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2023年收入总计5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19万元。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2023年支出总计5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9万元,占总支出的90.5%;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石门乡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54.1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4.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长6万元,减少5%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石门乡财政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8.12万元,占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8万元,占2.5%。商品服务支出1.25万元,占2.5%。项目支出10万元,占16%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1万元,占9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1.25万元,占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2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2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1年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元,预算数比2022无变化。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单位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投入管理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工作目标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履职目标实现;效益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履职效益和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都有相应的指标值和指标值说明。整体绩效全面反映了我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预期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金额共计54.19万元。其中项目1个金额为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我单位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3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人员经费、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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