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出版物批发单位变更经营地址审核(工作场所为单位自有产权)
办 事 指 南
职权名称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核 |
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子项名称 |
出版物批发单位变更经营地址审核(工作场所为单位自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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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南阳市南召县县城人民南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三楼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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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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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咨询电话 |
0377-6688737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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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一、《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十号)第八条: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可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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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
1、河南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企业章程修正案 3、企业章程 4、营业执照 5、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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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窗口;办理时限:即时;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窗口;办理时限:即时;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新闻出版局;办理时限:即时;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新闻出版局;办理时限: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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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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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377-6688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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