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经营场所为租赁性质)
办 事 指 南
职权名称 |
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 |
职权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子项名称 |
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经营场所为租赁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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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南阳市南召县县城人民南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三楼C28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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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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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咨询电话 |
0377-6688737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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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经营场所情况;(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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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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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窗口;办理时限:即时;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窗口;办理时限:即时;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新闻出版局;办理时限:即时;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新闻出版局;办理时限: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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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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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377-6688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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