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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zrmzf/2023-0008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nzrmzf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召政办【2023】42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8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信息来源: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征收范围

  1.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

  2.年满16周岁、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在户籍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

  (二)征收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0元、40元、50元、60元、8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190元、220元、250元、280元、310元、340元。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有条件的缴费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对脱贫户、监测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政府缴费补贴30元。

  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征收时间及方式

  (一)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县户籍常住居民主要由各乡镇政府牵头,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组织。各乡镇政府在规定的征缴时间内,统筹安排本辖区内征缴工作。集中征缴期为5月18日至6月20日。

  (二)对不能实现集中征缴且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人也可选择采取以下方式缴纳:

  1.使用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自然人社保征收)等网上缴费方式;

  2.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东楼二楼税务窗口,或通过自助办税机缴费。

  税务部门做好各种缴费方式的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缴费人员缴费过程中的疑问。

  三、征收流程

  (一)制作缴费清册5月15日--5月17日人社部门根据符合缴费条件的人员信息编制2023年度缴费清册,税务部门牵头分发到各乡镇,由各村(居委会)依据清册进行征缴。

  (二)组织集中征收5月18日--6月20日各乡镇组织各村(居委会)社保协办员统一开展征缴工作,严格落实“双限”制度(即收费额达到10000元或者每7日),及时将款项交入邮储行社保缴费专户,不得截留、挪用、侵吞征收资金,同时妥善保存缴款凭证原件,用于后期对账核实。

  (三)费款入库和信息反馈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组织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上报缴费台账(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缴费凭证至税务分局;税务部门汇总缴费信息,开票、入库后,将缴费信息通过二期交换平台实时回传至人社部门。税务系统与社保部门应及时对接,确保缴费信息不出纰漏。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的顺利展开,县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征收工作按时完成。

  (二)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三)各司其职,稳步推进。各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完成征缴任务。县税务局负责征缴数据核对、基金征缴、开票入库、资金上缴国库等具体工作。县人社局负维护责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解读城乡居民养老政策,及时向县税务局提供参保居民信息,申请补贴资金并发放至困难群众个人账户。县人社局与县税务局联合开展纠错工作,加强征缴工作中错误信息更正。县财政局负责参保补助资金划拨和养老基金入库。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各类监测户名单。县融媒体中心、人社局、税务局共同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通报征缴完成情况。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保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选好、用好、管好、监督好村社保协办员,做好日常工作监督考核,主动公开征缴信息、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税务局、人社局加强对各乡镇保费征缴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乱收费、滞留、挪用养老费的人员,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附件:南召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南召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薛 锋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春辉 县税务局局长

  刘四海 县人社局局长

  小组成员:余春来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兴响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姜纪增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九路 城关镇镇长

  李东阳 城郊乡乡长

  袁伟 留山镇镇长

  李伟 小店乡乡长

  彭帅 云阳镇镇长

  徐帅斌 皇后乡乡长

  李爽 太山庙乡乡长

  张洪源 石门乡乡长

  李虎 南河店镇镇长

  廉德刚 四棵树乡乡长

  杨哲 白土岗镇镇长

  何建有 板山坪镇镇长

  王紫阳乔端镇镇长

  吉 庆 马市坪乡乡长

  殷相武 崔庄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由县税务局局长王春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日常工作。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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