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举措
你问我答: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举措
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直以来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实实在在的便民利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努力让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更优,获得感更强。
自本周起,我中心推出便利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知识你问我答。
Q:请问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A: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整体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4.5.6.7.8号窗口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或者关注“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还可通过延伸服务企业端、银行端等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
南召县政务服务大厅:南召县人民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1-3楼 咨询电话:0377-60351009
Q:请问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要件材料?
A: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带以下材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等)
2、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划重点:如需申请税收减免,还需买卖双方以家庭为单位携带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过户需双方本人办理,本人无法申请的,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非夫妻共有,配偶无需到场,只需提交身份证明
问:夫妻之间房产加/减另一方姓名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原归配偶一方变更为配偶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原归配偶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要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结婚证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问:房本丢失如何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答:房本丢失后可到南召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或登报发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由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门户网站发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权利人即可申请办理遗失补证。
要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门户网站或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
如对上述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您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377-60351009
我们会为您热心解答哦~
问:什么是预告登记?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有什么意义?
答:《民法典》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意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购人与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就尚未建成的房屋申请预告登记以后,针对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的情况,预购人享有物权优先保护的权利。
问: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答: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购房人和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未按照约定与购房人申请预告登记,购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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