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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召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9 信息来源: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召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发展工作机制,确保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召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冀豫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志魁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伟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水焕恬 县银监办主任

苏克虎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彭文信 县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田 梅 县行政审批中心副主任

刘 喆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褚剑东 县自然资源局六级职员

巩德玉 县市场监管局检测中心主任

钱 伟 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 朴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士兴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刘 建 县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堃溥 县规划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李文静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向阳 县人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周士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2、监测分析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研究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精准调控施策。

3、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

4、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以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上级对口单位的对接和协调,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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