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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和取消2023年各类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信息来源:

县直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取消2项,保留20项,现予以公布。

对公布取消、保留的各类证明,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在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要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需要增加或者调整证明的,要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增加或调整。

附件:1. 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 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南召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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