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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征集】关于举行《南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及草案说明

发布日期:2023-12-05 信息来源:

  关于举行《南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及草案说明

  

  关于举行《南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我局依法制定了《南召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13日向社会进行了意见征求,现决定举行听证会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南召县烟草专卖局

  二、听证内容

  《南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会时间

  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

  四、听证会地点

  南召县泰博酒店一楼中型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员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消费者、卷烟零售户代表自愿报名,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代表参加。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要求及产生规则如下:

  (一)听证参加人

  1、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19名。含听证会主持人1名,听证代表18名。其中持证零售商户代表6名,无证商户2名,消费者代表2名,县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司法局代表1名,市场监管局代表1名,新闻媒体代表2名,烟草专卖局代表2名。

  2、持证零售商户、无证商户、消费者代表、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听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媒体由听证单位负责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5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1.申请人可直接到南召县烟草专卖局报名;

  2.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送达至南召县烟草专卖局。报名者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3.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

  地址:南召县黄洋路北段南召县烟草专卖局

  联系人:周锐 联系电话:18737740113

  

  附件:南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报名表

  

  

  南召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12月5日

  

  

  南召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发市场活力,放宽准入条件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按照总体控制、稍紧平衡的原则,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空间分布,保持卷烟零售市场规模稳定合理。始终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消费者消费需求相适应,又可防止因零售商户盲目过快增长,形成无序竞争扰乱正常的卷烟价格体系和市场秩序,损害大多数零售户的正常利润。我县现行的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定在间距规定、总量标准、经营面积标准、法律禁止等方面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趋势不相适应,因此有必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南召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新修订制定,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护申请人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平等权利,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合法权益。

  二、制定依据和实施条件

  (一)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对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设定的四项基本条件中要求,“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标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二)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修订制定《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作为审批南召县域卷烟零售户准入条件的配套规定,属于应予以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的内容。

  (三)修订制定的《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中“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标准”的要求的细化落实措施,未新增设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许可条件,内容实体和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南召县域卷烟零售市场进行了反复实地调研,参考全国类似地域对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零售点间距、总量、经营面积和绿色通道等通用标准,结合县域实际修订制定的。于2023年11月13日在政府网站和南召县烟草专卖局及下属站所公告栏进行了意见公开征集,并将举行正式听证,完成《规定》的制定工作,在程序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征求意见的重点

  社会各界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对进一步推进合理布局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南召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更新内容和要求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建议。

  四、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熟悉听证事项,知晓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南召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

  

  附件:附件 南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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