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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中等职业学校涉嫌使用农药残留含量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发布日期:2023-12-25 信息来源:

  1)基本情况。 近期,南召县市场监管局对我县部分单位食堂采购使用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验结果。结果发现:南召县中等职业学校第一食堂使用的姜检出吡虫啉,检验依据GB/T20769-2008。

  2)违法查处情况。 南召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对上述经营单位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被抽样单位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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