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29
信息来源:
南召县卫生监督所:
南召安泰医院于2023年12月29日向我委提交医疗机构注销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受理完毕。经审查,该医疗机构提交的注销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本机关决定准予以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注销,并在南召县政府门户网公告。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被注销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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