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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期满的 村卫生室、村卫生所(室)、门诊部 2024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校验结果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在我委登记注册期满的461家村卫生室、卫生所(室)及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校验,现将校验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20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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