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诊所备案公示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12-29
信息来源:
诊所备案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诊所备案管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4号)及《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 [2022〕 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委已受理并按要求发放《诊所备案凭证》的南召孟祥阳诊所等3家诊所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以下备案诊所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对问题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函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南召县卫健委行政审批科
电话:0377-66887362 邮编:474650
地址:南召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健委窗口
附件:备案诊所名录
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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