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1-05
信息来源: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你单位于2024年1月5日提交的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DR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通过DR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请于决定之日起5日内到南召县行政审批中心大厅领取《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决定书》。
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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