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南河店星光购物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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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南河店星光购物超市涉嫌经营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一)基本情况。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部分经营单位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检,经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出具检验结果。结果发现:南召县南河店星光购物超市购进的鸡蛋检出甲硝唑,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验依据SN/T 2624-2010。
(二)违法查处情况。南召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对上述经营单位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被抽样单位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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