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结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12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系统年度报告任务中涉及我局的其中两项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发的相关资金因符合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2021〕8号)有关规定,故该笔资金统筹整合用于我县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2、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补贴结果信息:此项工作财政暂时没有拨付上级专项资金。
特此证明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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