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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入户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
                                                                                                                                                                                                                                                                                                                                                                                                                                                                                                      
        办事指南       
        职权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子项名称                收养入户       
        受理地点                南阳市南召县人民南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栋楼3楼公安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                 春、秋、冬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咨询电话                0377-66887301       
        责任科室                南召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对象                个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居民户口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收养登记证
4、申请人书面申请表       
        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3、审查: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决定: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做出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向申请人送达事项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68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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