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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删除恢复户口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
                                                                                                                                                                                                                                                                                                                                                                                                                                                                                                      
        办事指南       
        职权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子项名称                误删除恢复户口       
        受理地点                南阳市南召县人民南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栋楼3楼公安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                 春、秋、冬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咨询电话                0377-66887301       
        责任科室                南召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对象                个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恢复户口的书面申请
2、户口注销证明
3、误删除户口佐证材料
      
        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3、审查: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决定: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做出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向申请人送达事项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68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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