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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出租房屋)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
                                                                                                                                                                                                                                                                                                                                                                                                                                                                                                      
        办事指南       
        职权名称                核发居住证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子项名称                暂住登记(出租房屋)       
        受理地点                南阳市南召县人民南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3楼公安服务专区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                 春、秋、冬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咨询电话                0377-66887301       
        责任科室                南召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对象                个人       
        实施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房屋租赁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相片       
        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3、审查:县(分)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决定: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做出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向申请人送达事项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68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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