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登记(出租房屋)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
办事指南 | |||
职权名称 | 核发居住证 | 职权类别 | 行政确认 |
子项名称 | 暂住登记(出租房屋) | ||
受理地点 | 南阳市南召县人民南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3楼公安服务专区综合窗口 | ||
受理时间 | 春、秋、冬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咨询电话 | 0377-66887301 |
责任科室 | 南召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实施依据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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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
1、房屋租赁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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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1、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3、审查:县(分)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决定: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做出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向申请人送达事项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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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投诉电话 | 0377-6688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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