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南召县人民政府

【打印】

【字体:

南召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信息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强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484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58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4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756条。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平台”“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6个。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严格申请办理流程,提升办理的质效。在依申请公开过程,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全面掌握诉求信息,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提升群众的满意度。2023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均已依法按时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法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发《南召县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召政办〔2023〕48号),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更新31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准确无误、动态更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严格执行《南召县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内容合法、准确、规范。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件数5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县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南召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职责、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及审核、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要求,新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两个专题,并对网站安全运维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审查,实施24小时纠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员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管,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采取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对政府网站和全县12个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通报错情,确保安全运行。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责任公开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1          

        
          

            0          

        
          

            0          

        
          

            0          

        
          

            0          

        
          

            0          

        
          

            2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48          

        
          

            0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召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础信息公开还不全面;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三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

  2024年,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依据,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常态化做好基层“两化”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和为民服务质效;二是做好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统筹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创新提升政务网上履职能力,全面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以优质公开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三是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高频事项以及惠民利企政策,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标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