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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信息来源: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将四棵树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领域全覆盖。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

  监督保障方面。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村年度目标考核。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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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分规定理解不透彻;二是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技术支撑,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所欠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提供政治保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众信息网的作用。重点将方便群众办事的程序、各部门职能职责、政策法规等予以公开,公开内容涉及群众所关心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确保为群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费用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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