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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信息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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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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