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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Z175276913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nzrmzf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9日
标  题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弱势群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召政办〔2024〕4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弱势群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0 信息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慰问困难弱势群体活动,现将《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弱势群体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1月29日

  
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弱势群体活动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慰问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营造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春节来临之际,要求各级各单位必须从弘扬优良传统、践行党的宗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活动组织好、落实好。

  二、时间安排与参加范围

  此次慰问活动自2024年1月29日开始,至2024年2月2日结束。活动参加范围:县处级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

  三、慰问活动的受助对象

  此次慰问活动的受助对象主要是: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公安、工信、水利、住建、供销、卫健、粮食等系统下属企业困难职工,城乡低保户,“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事业单位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困难群众等。

  四、慰问活动的开展方式

  活动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县四大家领导根据活动日程,自主安排具体慰问时间;各乡镇、县直单位在配合做好县领导慰问的同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困难职工或辖区内的困难群众、特困党员进行全面排查、慰问帮扶。

  五、慰问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本次慰问活动要从真正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入手,主要采取送款送物的形式进行。慰问的对象户,每户送款送物折款不少于500元。所需款物,由县委组织部、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等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各级各部门在慰问过程中,要采取走访座谈的方式,与对象户谈心交友,了解思想动态,宣讲政策法规,理顺思想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听民声,解民怨,帮民富,切实解决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同时,各级各部门在送款送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鼓励对象户自强自立、生产自救,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向他们提供实用科技、致富信息、优惠政策,帮助他们早日过上幸福生活。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本次慰问活动的领导,成立慰问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长宋兴哲任组长,副县长王建平任副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教体局、卫健委、工信局、住建局、供销社、商业中心、物资中心、外贸中心、粮食中心、城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文广旅局、南召宾馆、开发区、供销社、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县四大家领导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所联乡镇、分管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并根据分包情况,在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配合下,带头开展活动。各乡镇要根据全县总体活动安排,在联乡县领导具体指导下,制订详细方案,及时排查确定所需帮扶的贫困群众,并做好联系衔接;县直各单位在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对本单位(系统)内部的对象户进行走访、慰问、谈心,扩大送温暖活动的覆盖面。民政局、总工会等部门要根据活动总体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筹措款物,协调组织好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活动,确保慰问对象精准,取得实效。教体局、卫健委、工信局、住建局、供销社、商业中心、物资中心、外贸中心、粮食中心、城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文广旅局、南召宾馆、开发区、供销社、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和各乡镇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好这次活动,根据县领导慰问帮扶企业下岗职工、特困职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活动方案,搞好与对象户的联系衔接,确保救助对象不重不漏。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家中,面对面送款物,心连心话温暖,做到身入心入,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使受助对象真正感受到各级党和政府的关怀。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避免亲亲疏疏、重复遗漏。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救助资金真正发放到最困难的群众手中。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救助款物发放台账上报工会、民政部门备案。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踪采访报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困难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相关链接:《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弱势群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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