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建刚、杨霞
发布日期:2024-02-27
信息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建刚、杨霞
张建刚、杨霞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名门首府2单元2-2401不动产权证2018000047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刚、杨霞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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