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部门 > 自然资源局

【打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建刚、杨霞

发布日期:2024-02-27 信息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建刚、杨霞

  

  

  张建刚、杨霞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名门首府2单元2-2401不动产权证2018000047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刚、杨霞

  2024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