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会珍继承贾发文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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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会珍继承贾发文遗产的公示
申请人赵会珍继承被继承人贾发文的遗产,于2023年9月13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赵会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被继承人贾发文的遗产。被继承人贾发文的父母先于其死亡,其长子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其配偶赵会珍单独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赵会珍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