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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萍华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1 信息来源:

  沙萍华非公证继承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沙萍华申请继承赵培育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沙萍华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0日之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赵培育

  2.申请继承权人:沙萍华

  3.所有继承权人:沙萍华、赵阳

  4.放弃继承权人:赵阳

  5.权证印刷编号:0017067

  6.坐落:南召县城关镇三小院内

  7.面积:100.9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312室)

  

  联系方式:0377-6035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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