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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卫芳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5 信息来源:

  孙卫芳非公证继承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孙卫芳申请继承张素环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孙卫芳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0415日之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孙卫芳、张素环

  2.申请继承权人:孙卫芳

  3.所有继承权人:孙卫芳、孙泽明、孙泽辉、孙敏

  4.放弃继承权人:孙泽明、孙泽辉、孙敏

  5.权证印刷编号:00122179、00012337

  6.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面积:77.7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312室)

  

  联系方式:0377-6035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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