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芳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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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卫芳非公证继承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孙卫芳申请继承张素环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孙卫芳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5日之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孙卫芳、张素环
2.申请继承权人:孙卫芳
3.所有继承权人:孙卫芳、孙泽明、孙泽辉、孙敏
4.放弃继承权人:孙泽明、孙泽辉、孙敏
5.权证印刷编号:00122179、00012337
6.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面积:77.7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312室)
联系方式:0377-6035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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