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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山镇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11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使党员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2024年410日,经南召县委批准,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驻南召县定点帮扶工作组指导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组织的南召县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下基层活动走进留山镇。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信息资料馆图书管理一处干部,刘鑫以《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浅谈“学史明理”》为题作了宣讲报告。留山镇党委书记王小东出席并主持报告会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张德轩出席报告会留山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共计70余人参加报告会。 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张德轩传达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和南召县委关于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强调乡镇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帮扶干部刘鑫以《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浅谈“学史明理”》为主题,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做法、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进行详细解读精彩的宣讲,让现场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之路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为下一步做好党史工作指明了方向。 王小东在总结讲话中表示,留山镇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本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党史作为必修课和常修课,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留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结合留山实际,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讲好留山故事,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激发奋进力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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