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召县税务局2024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7
信息来源: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征管公告若干事项的通知》(豫税发〔2021〕49号)文件要求,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4月 30日国家税务总局南召县税务局管辖的10户纳税人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
特此公告。
具体明细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召县税务局2024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南召县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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