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4-05-13
信息来源:人事股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其原有行政编制层级调整为南阳市本级。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负责县市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
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股(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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