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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第四期)

发布日期:2024-05-15 信息来源:

  南召县盛和盛炝餐饮店等五家餐饮店

  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一)基本情况。近期,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部分餐饮单位的复用餐具进行了抽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验结果。结果发现:1、(1)南召县盛和盛炝餐饮店(2)南召县五哥羊肉汤下片在消毒柜中抽取的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依据GB/T 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2、(1)南召县城郊乡曹状元烧饼店(2)南召县珊珊餐饮店在消毒柜中抽取的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检验依据GB14934-2016(附录B B.1)3、南召县王珂餐饮店在消毒柜中抽取的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依据GB/T 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及大肠菌群超标,检验依据GB14934-2016(附录B B.1)。

  (二)违法查处情况。南召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上述餐饮单位不合格检测报告,对于餐饮单位经营场所消毒柜中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一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条之规定作出处罚。上述餐饮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初次违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一般,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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