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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2024-05-21 信息来源: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基金监管股(基金财务股)。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统基金预算、财务统计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医疗保障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系统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待遇保障股(行政审批股、法规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单位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承担全县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和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药服务管理及价格监管股(异地就医管理股)。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性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南召县医疗保险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参保信息的登记、变更及动态管理;2.负责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及相关情况的查询工作;3.负责医疗保险窗口的接待及办理等工作。4.负责大病医疗、困难群众救助、慢性病及重慢病的审核、办理等工作。

  (二)南召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主要职责是:1.对全县参保单位和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稽核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2.协助医保局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和执行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3.处理定点医院、药店工作中发生的违规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核实查出的问题和可疑病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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