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部门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辖区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调账检查 |
省、市税务稽查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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