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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6-03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序号         

      
        

          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部门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辖区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调账检查         

      
        

          省、市税务稽查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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