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日期:2024-06-18
信息来源:
5.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
1 | 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2 | 事项简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3 | 办理材料 |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委托书:(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四)存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的,原参保地应向新就业地通过部转系统传送补缴发生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实施之前);(五)申请人在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 |
4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5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6 | 结果送达 | 无 |
7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8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
9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南阳市南召县县城人民南路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一楼社保窗口 |
10 | 咨询查询途径 | 0377-66887007 |
11 | 监督投诉渠道 | 0377-6688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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