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4-06-21
信息来源:
南召县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南召县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为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普及、推广、培训、研究和保护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化艺术团体调演、汇演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社会各类文艺演出活动的策划、编导、组织实施工作。整理加工创作优秀艺术剧目、为观众服务。负责各类文艺演出、会议接待、交流、合作等事项。为各类群众性文艺演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与管理、演出经营。承担各类文艺演出的舞台美术设计和有关配套服务设施的提供和保障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9名、临时编制22名(财政差额补贴),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实行财政差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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