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部门 > 文广旅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机构简介

【打印】

【字体:

南召县旅游服务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4-06-21 信息来源:

  南召县旅游服务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2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办[2022]31号)和《中共南召县委办公室、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召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办〔2022]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召县旅游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旅游服务中心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南召县旅游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

  (二)负责申报争取旅游发展基金和其它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

  (三)配合县文广旅局统筹组织制订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四)研究并实施保护、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旅游商品的生产、销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旅游风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旅游惠民工程实施。

  (五)承担全县重大旅游活动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全县旅游业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县旅游信息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搞好旅游定点企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市场秩序。

  (七)承担全县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南召县旅游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目标管理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党务、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年度考核、年报统计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产业发展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旅游业形势、动态等有关信息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景区点建设、安全生产、资源保护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研究并提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

  (三)宣传推广及市场监管事务股。负责旅游资源的挖掘、旅游市场的拓展,旅游品牌体系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企业、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等事务性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 南召县旅游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南召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南召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提交县委编委研究决定。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3年2月27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