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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4-06-21 信息来源:

  

  南召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南召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科学调查、考古发掘、研究保护、安全监管;负责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拟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近现代及革命文物的调查、研究、保护,做好红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县域内考古研究队伍建设工作,与上级文物考古研究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开展专题考古研究。完成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核定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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