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及子女入学、转学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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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退伍军人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统筹安排到本辖区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读,如出现择校人数相对集中的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和一定比例协商调剂解决;退伍军人因工作调动、居住地变更等,其子女需转学,按有关规定及时、优先办理学籍等相关手续,并享受相应优惠条件。
办理程序:退伍军人持本人有效优待证到乡镇退伍军人服务站填写入学、转学申请,经乡镇审核并报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批准后,转教体局办理;如出现择校人数相对集中的情况,按荣誉积分从高往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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