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 监督抽检

【打印】

【字体: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第九期)

发布日期:2024-08-28 信息来源: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召县食螺记餐饮店、南召县顺合源火锅餐饮店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案

  

  (一)基本情况。近期,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部分餐饮单位的复用餐具进行了抽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验结果。结果发现:南召县食螺记餐饮店在消毒柜中抽取的餐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检验依据GB/T 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 14934-2016(附录 B B.1)。南召县顺合源火锅餐饮店在消毒柜中抽取的餐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依据GB/T 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二)违法查处情况。南召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对上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以上单位予以警告,餐饮单位经营场所消毒柜中检出大肠菌群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一事,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