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翱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烘干沙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6913762
通讯地址:南召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阳市翱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烘干沙建设项目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竹园村工业园区(石门乡竹园村) |
南阳市翱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000m2,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烘干沙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各1座,设计生产规模年产烘干沙50万吨。项目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燃气供应均依托石门乡市设施供给,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作农肥利用。项目设备配置:烘干机、直线筛、风选机、天然气燃烧机各2台,磁选机、摇摆筛各4台,以及输送机、提升机、砂仓等。项目原料为水洗河沙。 |
(1)废气 原料装卸粉尘:全密闭原料库,原料区上方安装雾森装置;给料机投料粉尘:给料机上方三面密闭,设置集气装置收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给料机上方设置雾森装置;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烘干机出料直接进入下方的直线筛,出料口上方处设置负压收集管道,烘干及直线筛分粉尘共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粉尘:各生产线斗式提升机及缓冲罐粉尘经各袋式自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摇摆筛、成品仓入仓、包装等废气:各产尘点废气集中收集,经1套除尘器处理后与物料输送环节共用排气筒排放;厂区车辆运输扬尘:厂区地面硬化,及时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原料及成品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在厂区出入口使用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入厂车辆进行清洗。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4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厂区设有水冲厕,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烘干机、筛分机、磁选机、风选机、除尘器风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为80~95dB(A)。经厂房阻隔、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噪声可降低约15~25dB(A),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泥砂集中收集,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筛分废料、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企业;磁选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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